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,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;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。在校研究生需要学校出具学籍证明的请按以下程序办理:
1.研究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件(研究生证或身份证)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出申请;
2.培养办公室为研究生出具证明;
3.加盖研究生院公章。